探索“公有民办”大学可持续发展之路

□蔡玉生 杨海娣 本报记者 王彦

2023年6月30日,教育部发函对黑龙江东方学院变更举办者作出批复,该校举办者由孟新、尚鹤翔、周长源、刘式勤正式变更为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由此,学校17.4亿元的优质教育资产无偿交给了国家和社会,在法律意义上实现了“公有民办”的办学属性。

正如校长徐梅所说,这次举办者的变更,是保障学校的公益性、非营利性,保障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传承弘扬“东方”精神的必要之举。省高教学会会长赵国刚表示,“作为新的举办者,省高教学会绝不从学校索取一分一文,绝不从办学中获利。”

黑龙江东方学院,这座全国首批、东北首所民办高校,再次挺立潮头,为探索民办高校可持续发展之路提供了“东方方案”,为教育高质量发展书写下一份厚重答卷。

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

三十多年前,高等教育还是稀缺资源。为了让更多的孩子有机会步入大学殿堂,孟新等几位老教育家,秉持“胆子再大一点,思想再解放一点”的改革精神,不依靠政府投入,在公办体制之外,白手起家创办了黑龙江东方学院。

他们感召汇聚了一大批在哈高校离退休老同志、老教授,参与到“为人民办大学”的崇高事业中来。大家志同道合,不为稻粱谋、不为利益聚,珍惜每一分钱的办学经费,千方百计开源节流,共同努力为国家和社会培育有用之才。不但实现了自身教育改革的梦想,也改变了7万余名学子及家庭的人生与命运。

从房无一间、地无一寸,租借校舍“三地办学”“三易校址”,到现在的60万平方米的现代化校园、1.3万余名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七个学科门类44个本科专业……如今的黑龙江东方学院是几代东方人前赴后继、拼搏奋斗的成果。

岁月流逝,时代更迭。东方学院紧紧抓住每一次发展机遇,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

无论在发展的哪一个阶段,学校发起者和继任者们始终坚持走非营利、公益性办学之路。他们夙兴夜寐,殚精竭虑,不求回报,“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办学初衷从不曾改变。

2009年11月24日,孟新代表四位创办人在学校第三次党代会上郑重宣布:“东方学院的校产,就是属于学校所有的公益性社会公共财产。”学校章程明确规定:学校的各项收入全部用于学校教育事业开支和改善办学条件。

“虽然我们是民办高校,但民办的‘民’字不是指私人和个体,而是‘人民’。我们一开始就坚定一个信念,那就是用自己晚年的全部智慧和力量在龙江大地上建起一座人民的大学!”“想要挣钱就别办教育!”老校长孟新的话掷地有声,也成为每一位东方人坚守的信念。

新时代的“公益性”

“办国家之所需,补公办之所缺”,是当年孟新等人创造性提出的办学理念。多年来,“立校为公,厚德树人”的“东方”精神,指引着一代又一代东方人勇毅前行。

校长徐梅对东方学院的公益性作出了进一步的阐释:东方学院的“公益性”指的就是“公有民办”。所谓“公有”,是指东方学院从诞生之日起就确定的公益性,东方学院的所有财产为学校所有,不属于任何个人、企业和其它社会组织,不准任何人从学校抽离任何办学资金,所有收入全部用于办学。

新一代东方人,在新时期、新阶段,主动担当、甘于奉献,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推动学校事业发展实现新突破、展现新作为。近年来,学校坚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于高等教育尤其是民办高等教育的新要求,坚持依法办学,大力推进内涵建设,推出一系列有力举措,积极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东方力量。实施百名博士人才引进计划、百名银龄教师计划、优青计划,全力做好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和授权点的申报评审工作,完成今年我省首个高校人才公寓建设改造工程,首家引进社会资源启动全光网建设工程和快递中心建设,启动老年大学建设等等,也成为全省唯一一所为全体自有教职工缴纳企业年金的民办高校。

牢牢锚定“走好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之路,创办百年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的奋斗目标,成为全体东方人坚守初心,为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作出新贡献的不竭动力。

继续当好高等教育改革试验田

唯一健在的创办人尚鹤翔老先生曾表示,希望在有生之年完成几位创办人共同的心愿,将东方学院完整地、无偿地交给国家和社会。如今,他的这一心愿已达成。他希望未来的东方学院能够继续当好高等教育改革的试验田,为国家建设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

学校党委书记徐德荣认为,举办者变更为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标志着学校在民办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展现了学校对于民办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前瞻视野。

记者了解到,在我省,乃至全国,民办高校的举办者在有生之年主动放弃举办者的身份和权益尚无先例,将举办者变更为非家族成员、非民办企业尚无先例,将举办者无偿变更为有政府背景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尚无先例。黑龙江东方学院变更举办者,依法完成从“民有民办”向“公有民办”的跨越,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举办者、创始人的初心,确保了学校的政治安全、资产安全、发展安全,开辟出一条民办高等学校非营利性办学、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

勇立潮头,领航在先。如今,黑龙江东方学院再一次走在了国家高等教育改革的前沿,继续作为黑龙江省民办高等教育的改革基地、试验基地,在政策上先试先行,打造新时代龙江高校互助共建的新样板,为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东方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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